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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宁国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穿越:我在乱世当诸侯(不归树)小说免费阅读

主角万宁国的小说名字叫《穿越:我在乱世当诸侯》,作者不归树,主要内容:《穿越:我在乱世当诸侯》讲述了主角万宁国意外穿越到乱世之中,成为一位诸侯的故事。万宁国面对险恶的政治斗争和残酷的战争,展现了他的智慧和勇气。他利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,努力保护自己的领地和人民,并与其他诸侯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角逐。在他的努力下,他不仅成功捍卫了自己的领地,还逐渐成为了众人敬畏的一方豪强。这部小说通过主角的奋斗和成长,展现了人物命运的曲折和乱世的残酷,同时也传递了关于勇气、智慧和正义的价值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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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内容试读

孙朝歌沉默的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个不知是死是活的男人,只一会儿,就转身离开,去割她的草去了。

孙朝歌看出来了,这个男人虽然一身脏污,但是身上穿的衣服却是上等材质,比她在乡镇县城里见到挂在高档成品店里的还要奢华。

如今这时局动荡,保不齐是哪个达官显贵的大户人家被人一路追杀到这来的。

孙朝歌不愿去沾染这个晦气,更不想让岭山村的村民跟着遭殃。

孙朝歌一脸坦然地割着草,割了好大一捆后将草绳绑住,连背带拽着这一捆草来到大黑身边。

大黑转头,作势要去吃孙朝歌刚割好的草。

孙朝歌一棍子就拍了下去:“等会儿吃死你!”

给大黑把绳子系上之后拉着它来到大树底下,暂时将它拴在这。

孙朝歌做完这一切,转身朝草丛里走去。

拨开草丛,男人还躺在这,还维持着之前的姿势,一动不动,似乎更臭了一些,苍蝇也多了一点。

孙朝歌弯腰,抓住男人的双脚,把他往山坡里拖去。

这里靠近小溪,可别污染了溪水。

也就一小段路程,拉得孙朝歌大汗淋漓气喘吁吁。

拉到了山坡,孙朝歌松开男人的脚,然后转身打算离开。

“嗯……”

就在这时,男人发出一声痛苦的嘤咛声。

孙朝歌脚步一顿,然后迈开步子跑了起来。

……

孙朝歌再次居高临下的看着男人,这个角度却只能看到男人脏乱的脑袋,男人黑色的长发散落一地。

孙朝歌一时心情复杂。

没错,她重新折返回来了。

这男人还有气,孙朝歌本不想圣母心泛滥,但奈何终究无法做到见死不救。

叹口气,撸起袖子,弯腰重新将男人往溪边拴大黑的地方拖去。

孙朝歌顾不上这么拖会不会让男人破了相,只知道这男人沉得犹如一只肥猪。

十三岁的少女身躯,如何能背得动一个八尺的成年男人。

每拖一小段路,孙朝歌就停下来歇口气,抹一把汗。

等到孙朝歌将男人拖到大黑身边,孙朝歌都不确定这男人还有命在没有。

摸了摸男人的脖子,发现脉搏微弱,但好歹还没挂。

孙朝歌拍了拍大黑的身子:“大黑,趴下来。”

大黑从鼻孔哼出气,乖乖的跪下,肚皮贴地。

孙朝歌咬牙,面目狰狞地将男人拽上大黑的背,然后招呼大黑站起来,给它解开绳子挂在它的牛角上。

孙朝歌将割好的草背上,然后又取了挂在树枝上的野鱼,这才和大黑返回家。

一人一牛走得不快,下山来到山脚的时候,天开始黑了,稻田里己经没有村民在劳作。

只有蝉鸣还在继续。

这其实也有孙朝歌自己的思量。

孙朝歌不想让村民知道这件事,怕引起不必要的恐慌。

还好她的家是后来才建立的,离聚集的村民们有一段距离,单独建立在山脚往上的一处平地里。

古代房屋很讲究,一般人家也都追求三合院或者西合院,有高墙有院门,孙朝歌所住的也一样。

回到院门口,天己经黑了,但不影响视力。

孙朝歌打开院门,先是将草放到杂物房,把鱼放进厨房,然后才拉着大黑进偏房来到床边,站到床上将男人拉到床上。

可能孙朝歌的动作有些大,男人在被拉到床上的时候闷哼了一声,声音痛苦又压抑。

孙朝歌将大黑牵出偏房拉回了宿舍,然后转身回到正屋拿出剪刀和金疮药等东西来到偏房,又出去打了一盆水拿了干净的毛巾进来。

将油灯和蜡烛点上,孙朝歌用剪刀将男人的衣服剪下来,将所有的伤口都呈现出来。

男人的主要伤口从左肩胛骨一首延伸到右腰处,有小孩手臂那么长,伤口处的肉严重发脓,有很多坏肉,泥土杂草细碎的东西都在伤口里,造成了严重的感染。

男人身上还有很多伤口,不过并不深,除此之外,还有很多的陈年旧疤,光看背,没有一丝赘肉,精瘦而不柴,虎口指腹处有老茧,看来是个练家子。

孙朝歌剪了一小块男人比较干净的衣服揉成一团,抬起男人的头将自己的膝盖撑住,用力掰开他的嘴然后将揉成一团的衣服塞进他的嘴里。

拿出没沾过血的小刀在油灯上烤了烤,孙朝歌冷着脸拿着小刀刮掉男人的烂肉、挑出肉里面的碎块。

“嗯……”

男人说不出话,痛得全身发抖,双腿因为用力过猛而紧紧绷首。

这个时代还没有麻药,男人只能生生的挨着剜肉的痛苦。

等到将烂肉和碎块清理干净,孙朝歌拿出毛巾沾水,拧干之后给他擦去血迹,最后拿出金疮药,整整一瓶给他倒上去。

男人抖得更剧烈,大颗大颗的汗水从额头冒出滚落,嘴里因为塞了衣服只能发出痛苦的闷哼声。

孙朝歌拿出干净的纱布麻利的给他包扎上。

做完这一切,孙朝歌几乎累瘫,肚子饿得咕咕叫。

孙朝歌:“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,能不能活,就看你自个儿的造化了,不过你小子命也挺硬,这么折腾还没挂。”

孙朝歌感叹,然后稍微收拾了一下,端着一盆血水出了偏房。

“朝歌!”

孙朝歌抬头。

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十五六岁的少年郎正疾步走来,手里还拎着两只死透了的野鸡和几只野兔獐子。

孙朝歌站定,看着少年向自己走来。

孙朝歌:“黎稔,你是刚打猎回来吗?怎么这么晚?”

黎稔走近,看清孙朝歌手里端着的东西,急忙丢下手里的猎物,一脸着急:“朝歌,你是不是受伤了?伤到哪里了?”

孙朝歌急忙否认:“没有没有,不是我伤到了,是别人受伤了。”

闻言,黎稔才松了口气。

只要不是孙朝歌伤到了,那他就放心了,至于其他人,黎稔不是很关心。

孙朝歌:“你也没吃饭吧,这么晚回来,你阿婆怕是还在家里等你。”

黎稔捡起一只野鸡,转身朝厨房走去,孙朝歌跟在他的身后。

黎稔:“我阿婆只是看不见了,又不是不能动,上山前我也跟她说了可能会比较晚回来。”

穿越:我在乱世当诸侯

  • 作者: 不归树
  • 类型:古言
  • 已完结

【大女主无CP,无外挂,架空,不参考历史】自古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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