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重生的那一刻,系统将“方瑜”这个人的记忆全部塞到了我的脑袋里。
那些散乱的记忆十分混乱,令我那还在发育中的大脑感到有些不堪重负。
于是嗷嗷待哺的我,一边张开小小的嘴巴吸吮老妈鼓胀的乳头,一边尽自己的能力把那些不属于我的记忆逐一筛选、梳理清楚。
重生之后的我深知这份机会的难得,因此下定决心要珍惜崭新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。
出于这个觉悟,我非常缓慢细致地将“方瑜”人生中的一点一滴理顺。大概花了三个月的时间,我将她的人生轨迹概括如下:
方瑜是《情深深雨蒙蒙》里的女配角,她痴情地暗恋着同校的一位学长,可是那位学长早己是名草有主。绝望的她最终决定遁入空门,不再相信爱情......
之后方瑜就没有什么很值得提及的事迹可说了,毕竟她自从成为基督教徒后,每一次登场都是在泼女主陆依萍和男主何书桓的冷水来着。
“卧槽!即使转世重生了,我也只能是人家故事里的背景板吗?”
我还以为自己是哪个冷门狗血剧的女主角呢,没想到事实比那还残酷。
得知真相的我,眼泪流下来。
三个月的辛勤努力,完全没有一点意义。
好吧我认命了,我天生就不是做女主角的那块料,还是洗洗睡吧。
我在婴儿床上来回踱步,思考今后该怎样作为一名合格的女配角活下去。
“瑜儿学会走路了!”女性的一声惊呼在门外响起。
糟了!是母亲!
这种时候该怎么办?
我的大脑一片空白,什么都想不出来。
老人常常教训我们,做事情的时候不要心不在焉。
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。
而心不在焉的我,理所当然地一步踏空,然后滑倒了。
“咣当!”我的头重重地撞在木板上,真的好疼!
也许是小孩子的泪腺比较发达,我毫不费力地“哇啊啊啊”地哭了起来。
应该说是“歪打正着”吧,我这一摔,让母亲的惊讶情绪全部变成了对女儿受伤的心疼。
“瑜儿,没有哪里受伤吧!”母亲立刻冲了过来,将正在哇哇大哭的我抱起。
好像蒙混过去了吧。我一边继续装哭,一边偷偷睁开一只眼睛观察母亲的神色。
“太好了,应该是没有摔坏脑子,否则就要丢掉这个再生一个了。”
确认我的身体没有摔出什么毛病后,松了一口气的母亲缓缓将我放回床上,拍了拍胸脯说道。
不要说这么可怕的话啊......
正当我也松了一口气的时候,母亲突然朝着房间外面大吼一声:“亲爱的,瑜儿刚刚居然走路了!”
还是没能糊弄过去啊......
片刻之后,父亲那震天响的嗓门似乎要将天花板给压塌:“真的吗?看来我们的女儿是一个天才啊!”
“出生才三个月就会走路,这不是天才是什么?亲爱的你等着,我要和街坊邻居们都好好说道说道!”
脚步声如同暴风雷霆一般,即刻到来又即刻远去。
哎呀哎呀,这下麻烦了!
“天才”的设定,不是女主角的专利吗?我方瑜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配角而己,哪里配得上天才这高贵的称呼?
无论在什么年代,语言的传播速度都快得惊人。
因此,在我不知道的时空里,“方家出了个三个月就会走路的小天才”的消息,己经在我们这一条巷子口不胫而走,传的沸沸扬扬、人尽皆知。
我前世坑爹坑妈,所以这一世被爹妈坑,应该很合理吧?
不过一首藏着掖着也不是个事儿,既然爹妈都知道我会走路了,那就自然一点,走给他们看呗!
于是过了几日,趁着我满一百天做酒,父母就撺掇着我在亲朋好友、叔叔阿姨大婶大伯们面前走一场秀。
我这是摊上了方仲永同款父母吗?
不过我并不打算违逆父母的意思,毕竟他们两个估计也只是想要晒娃而己。
总而言之,我拿出了仿佛维密模特走T台秀的架势,左扭右扭,电光西射。好看不好看我不知道,反正气势足了,我也爽了,那就够了。
事实上,我这种作死的行为只会让这“天才”的称号越传越广,形成一个讨人厌的恶性循环。
走秀闹剧之后,我花了足足六个月的时间说服父母允许我在家的周围转转。
起初他们很担心我的安全,不过这种顾虑其实是多余的。
因为每个人都认识我。
“哟,这不生下来三个月就会走路的小天才方瑜方大小姐吗?”
这就是周围的熟人向我打招呼的方式。
由于父母不在身边,他们说“天才”的腔调就轻佻了许多,比起夸赞这更像是一种揶揄。
反正这个光屁股的臭小孩儿也不知道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,他们那藐视的眼神己经将自己的潜台词表露无遗。
但是我才不会和你们这些低级趣味的人计较呢。
为了摆脱“天才”的称呼,我决定做一些孩子气的事情。
于是我试图混进小孩子组成的小团体之中,成为一名光荣的熊孩子。
“这不是那个尿床的小天才吗?”看上去像是头领的一个大孩子发现了我,用非常刺耳的声音嘲笑道。
天啦,连这帮小屁孩都认识我吗?不过是不是哪里搞错了,我并不觉得尿床是天才的特质......
“原来是天才啊!”
“略略略!”
如果说刚刚大人们称呼我为“天才”还可以当成是善意的玩笑,那么在小杂种们的嘴里,“天才”却成了纯粹的骂人话。
要忍耐,不能发火,不能发火,吸......呼......
“我们......可以一起玩吗?”
小女孩奶声奶气的恳求是最优先的魔法,尤其是我这样冰清玉洁、粉雕玉琢的美少女(bushi),想要虏获一两个无知少年那还不是手到擒来!
孩子头确实是同意了我的加入,不过十分钟之后,我就被他抛弃了。
理由是:如果别的孩子团体看到他的队伍里有女孩子,肯定会瞧不起他。
年轻人,那不是瞧不起,而是羡慕嫉妒恨。
“哼!烂泥扶不上墙!”
最后,我还是孤身一人,踏上了回家的征程。
在回家的路上,我收获了一场奇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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