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风穿越到四合院的世界。 由于他父母都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,所以街道上对其非常的照顾。 因此,他也成为了红星轧钢厂一名光荣的采购员。 优秀的开局、轻松且油水很多的工作,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好事。 可凌风却高兴不起来。 他所在的这个大院里几乎就没什么好人。 说是禽满四合院一点都不为过。 好在他作为穿越者,金手指没有意外的到账了。 一个养成系的空间农场。 农业、畜牧、水产养殖都可以在其中完成。 在这个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,拥有这些,日子就能过的很滋润。 而且还能提前积累财富,等待八十年代到来就能直接起飞。 但是身在这个人情社会,就免不了要卷入大院里的是是非非。 “凌风哥,开门……呜呜……” “呦,雨水,
“雨水,你赶紧把裤子……”
凌风刚一进屋就要叮嘱她把笨重的棉裤给脱了。
热水被棉花吸收,会对烫伤的部位持续造成伤害。
可何雨水是个女孩子,今年才刚满十八岁。
要她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当着一个大老爷们的面脱了棉裤……
“那个……雨水,赶紧把棉裤脱了吧!”
“不然很容易给腿上留下疤的。”
事急从权。
凌风也顾不上什么男女之别了。
后者听他这么一说,哭声突然止住了。
脱裤子……现在?
说实话,这种事对于现在的女孩子来说很难接受。
可是腿上的灼热感越来越强烈。
她可不想以后在光洁的腿上留下难看的疤痕。
于是咬了咬牙:“嗯!”
烫伤的部位是小腿肚,接近腿弯处的位置。
要是夏天的话挽起裤腿就可以。
但这是冬天。
笨重的棉裤除了脱掉之外就只能剪了。
这年头棉花票和布票多难弄啊?
就这么剪了怪可惜的。
何况她家里也没个会做针线活的。
何雨水的母亲去世的很早。
都是何大清带着她和傻柱过日子。
后来何大清跟着白寡妇跑了。
就她和傻柱两人过日子。
傻柱这个人,还真是没白瞎这个外号。
除了菜做的还可以之外。
其他的简首是一无是处。
要长相没长相。
马上二十西岁的人了,看上去跟三十岁差不多。
懒,那是真的懒!
衣服衣服不爱洗。
屋子屋子不收拾。
有时候就连洗脚这种事都懒得干。
用三大爷阎埠贵的话来形容他就是,油瓶子倒了都不待扶的懒汉。
怪不得院里很多人都看不上他。
最关键的是那张臭嘴。
好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都变了个味。
工厂里没人待见、大院里的人也都烦他。
何雨水在这种环境下长大,很多事一慌就没了主意也正常。
要不然怎么会大晚上的跑到凌风屋里来?
这年头男女要避嫌!
她脱下笨重的棉裤,一把抓过床头的被子盖住了下身。
“凌……凌风哥,你帮我看看严不严重!”
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颤抖的。
具体是因为疼的还是害羞,这个凌风不太确定。
烫伤的位置呈现出一大片红色,有一两个水泡。
总体来说没啥大问题。
凌风从桌子上拿来一块手帕。
放在冰盐水里泡了泡。
“嘶……”手指头接触水的那一刻,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
这时候的天气是真的冷。
就连水都冰的刺骨。
强忍着透骨的冰凉,他把手帕沾湿敷在何雨水的腿上。
“啊呀……好凉!”
“别动,忍一忍!”
“那……这要多久?”
“差不多半个小时!”
“凌风哥……我受不了……”
这对话听上去怪怪的。
不过他也没有在意!
敷上冰手帕,凌风起身来到桌前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何雨水。
毕竟一条腿还在外边露着呢。
怕她冷的受不了。
而他自己则是点了一颗烟缓解尴尬。
“这么大姑娘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。”
“说说吧,怎么弄得?”
接过热水后,何雨水吹了吹喝了两口。
“都怪秦姐家的孩子。”
棒梗?
秦淮茹刚生下小当。
那孩子还不会走路呢,自然不会是因为他。
那就只能是棒梗这个打小就喜欢偷东西的家伙了。
“刚才我正弄热水洗脚呢!”
“回屋的时候看见一个影子在菜窖门口蹲着。”
“天太黑我也没看清处是谁,就想着上前瞅瞅。”
“结果他猛地一回身,下了我一跳。”
“手里的茶壶嘴歪了,正好把热水倒在腿上。”
听到这里凌风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
八成是棒梗又去偷东西。
正巧被何雨水看到了。
本想着不出声能躲过去。
可她却非要一探究竟,这才导致棒梗回身吓唬她。
“行了,没啥大事,敷一会冰帕子估计就能好!”
“也不会留疤的。”
听他这么说,何雨水难为情的把腿往被窝里缩了一点。
“凌风哥,谢谢你!”
“我当时害怕急了。”
“我看过我爸的胳膊,他被热油烫伤的地方好多年都蜕不掉那片伤疤。”
“我……”
何雨水的担忧他懂。
哪个女孩子不爱美的?
尽管是腿上,那也不行。
“谢啥?”
“都一个大院住着。”
“虽然我不喜欢你哥那张嘴,但你是你他是他,两回事。”
自己傻哥哥的嘴臭是全大院人所共知的事。
何雨水很清楚这一点。
不过看凌风并没有因为她哥哥而排斥自己。
这让她心里对这个邻居重新认识了一番。
“凌风哥,你是好人!”
“我以后有事能找你吗?”
看着她眼巴巴的表情,凌风点了点头。
这姑娘说来也是可怜。
娘死的早,爹跟寡妇跑了。
摊上个哥哥还是个大懒汉。
整个大院里也没人心疼她。
可以说何雨水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女人。
“可以!”
“不过,仅限于你自己。”
“要是带上你哥,那别怪我不给你面子。”
凌风可不想跟傻柱那个混不吝的人牵扯过多。
他愿意给伪君子当孝子贤孙也好。
愿意将来给寡妇接盘也罢。
这些都跟凌风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一个大院里住着是实属无奈。
他可没有半分要舔这群人的打算。
至于何雨水……
要是按照凌风的性格,应该是连她也不搭理的。
不过这人呢,总归是群居动物。
一个大院里连一个谈得来的人都没有。
那别人不会认为是大院里的人有问题。
只会觉得是他这个人有问题。
三人成虎、积毁销骨。
这个年代名声也是很重要的。
“雨水,往后你自己来,别说帮忙!”
“就是在我这里吃饭都没问题。”
“看你瘦的,傻柱也不知道给你补补!”
闻言,可把何雨水给感动的不要不要的。
眼睛里首冒星星。
这年头家家都吃不饱。
能把你留下吃饭,那说明关系是真的好。
再看自己哥哥。
虽然何雨水自己会做饭。
而且手艺也不赖。
可傻柱作为一个大厨,还真就没怎么惦记过这个妹妹。
钱和粮票啥的他倒是舍得。
可就一样,想吃啥自己去买,买完了自己做。
在家里傻柱一般很少做饭。
基本还得何雨水伺候他。
(这也是为什么在原剧中,何雨水结婚后很少回来看他的原因。)
何雨水正要出言感谢他。
就听房门一下子被人推开了。
进来的人是二大爷刘海中。
“你们干什么呢?”
他瞟了一眼椅子上的大棉裤,再看看何雨水下半身缩在被子里。
顿时就脸色不悦的说道。
“孤男寡女,大半夜的做出这种事成何体统?”
“凌风,亏得你爹妈那么好的名声,都让你给败坏了。”
刘海中这个老家伙一开口,凌风顺着门往外一瞧。
好家伙,院子里七七八八站着不少人。
其中有一个脸长如马的家伙,留着一瞥小胡子正在坏笑。
“许大茂!”
凌风用脚后跟都能想到肯定是这家伙在捣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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