瞎子这几天练二胡练的特别勤快。
只是拉的曲子很杂乱,根本不成谱。
因为太难听,叨扰了客人,导致他被店小二赶出了茶馆。
但他却依旧不在意,顶着飞雪,在大街上卖力的练习。
旁人以为他是死了女儿后,着魔了,得了失心疯。
便不再管他。
最近鹈鹕镇的事,闹得沸沸扬扬。
加上因都城行刺的事件增多,导致整个因都戒备森严了许多。
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官兵,到处巡逻,抓捕送葬人和通缉犯。
汉东王也亲自贴了告示,通缉榜上,又多了几个不知名的江湖人士。
……
夜凉如水,星光灿烂。
天空却下着鹅毛大雪,寒风刺骨。
林渊在一间面馆吃着面,暖暖身子,顺便给小啾来了一碗。
这放在这个乱世,可以算的上非常奢侈。
但林渊一般很少缺钱。
主要是被送棺材之人,一般都不缺钱。
所以林渊也不缺钱。
如果真有缺钱的时候,那一定是他心情不好,偷懒了。
不多时,面馆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。
男子的脸色很黄,右眉处,有一道深邃的疤痕,沿着眼角,首达耳际。
他一来便大马金刀的坐到了林渊的对面。
眼神若有若无的盯着林渊,以及他身后的木板。
“听说这一带,出现了送葬人,他的剑特别快。”
林渊没有搭理他。
只是自顾自的吃面。
“去去去,一只破鸟吃什么面,老子都没得吃。”
刀疤男子一抬手,赶走了小啾,自顾自的将面碗端了过来,大口的吃了起来。
小啾则停在林渊肩上,对着刀疤男子啾啾的叫着,似乎在表达自己的不满。
刀疤男子笑了,“兄弟,你这鸟还挺通人性,还知道骂人?”
林渊也笑了笑,“你要被人抢了饭碗,你也骂人。”
“哈哈,那倒是。”
刀疤男子忽然一拍桌子,将腰间的刀拍在了桌子上,
“不过我奔雷剑神林正涛,一手奔雷剑纵横天下数十载,打遍天下无敌手,还没有人能从我手中抢饭碗!”
林渊看了一眼桌上的刀,问道,
“惊雷剑神,用的为什么是刀?”
林正涛哈哈一笑,“因为没钱吃饭,被我给卖了,怎么样,是不是很有趣?”
林渊嗤笑了一声,摊了摊手,瞥了一眼他那打着补丁的衣服,以及破了洞的布鞋。
忽然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,里面的台词。
你这种年青人我见的多。
懂一点武功就以为可以横行天下。
其实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。
会武功,有很多东西不能做。
你不想耕田吧?
又不耻去打劫,更不想抛头露面在街头卖艺,你怎么生活?
武功高强也得吃饭的。
肚子很快又会饿了。
这句台词就很符合奔雷剑现在的形象。
“剑神也有落魄的一天,不像你,送副棺材就能大富大贵,声名鹊起。”
“怎么,你想抓我去领赏钱?”
林渊不知道林正涛是怎么看出来的。
当然,可能是他没怎么隐藏自己。
“不不不。”林正涛连忙摇头,“我今儿来,是来求你的。”
“求我?”
这些年,林渊确实遇到过很多求他办事的人。
不过他从来没打算把自己打造成救世主。
行事一般都是看自己心情,所以大部分人的请求,他都拒绝了。
今天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不同。
“今晚老子要去宰了王月笙那个王八蛋,可是老子听说王月笙那个王八蛋,请了东樱剑神柳生三变……”
林正涛将面全部扒进嘴里,满足的吞了一口。
林渊道,“同样是剑神,你就对自己这么没信心?”
“狗屁的剑神,都是老子自封的,这东樱狗能自封剑神,老子凭什么不能?”
林正涛骂骂咧咧的说道,
“其实……这柳生三变确实厉害,老子怕打不过他,今儿是来拜托前辈一件事。”
“前辈?”林渊还是第一次听别人喊自己这个称呼。
“能打赢老子的,都是前辈,东樱狗除外!”
其实,惊雷剑这个名号,林渊还是听过的。
在川蜀之地,有一定的名气,但不高。
“前辈,今日来,是想在前辈棺材上,刻些字迹。”
见林渊不解,林正涛说明来意,
“实不相瞒,前辈木板上的刻字我己经看过了,是王月笙。”
“既然刻上了,那王月笙必死无疑,虽然不知道前辈打算何时动手,但我有个故事,不知道前辈想不想听?”
“不想。”林渊摇了摇头,表示自己不太想听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,如果每个人都要听,那他不得累死。
林正涛也不管林渊想不想听,反正就自顾自的说了。
一顿说完后。
他将一本秘籍,拍在了桌上,
“我惊雷剑林正涛一辈子的成就,就在这本书上,今天,老子吃了前辈一碗面,便用这本秘籍来交换。”
“至于前辈要不要将老子的事迹,刻在棺材上,就由前辈自己决定。”
“哈哈,老子居然在送葬人手上抢了一碗面,这要是传出去,谁敢不佩服老子?哈哈,痛快,痛快!”
目送这林正涛的背影,消失在长街的夜色中。
林渊将被林正涛吃的空荡荡的面碗,还给了绑在柱子上的大黄狗。
大黄狗看着空荡荡的狗碗,失望的看了林渊一眼,趴在地上,呜咽了一声。
“这不能怪我,我本来打算让小啾吃完就还给你的。”林渊摊了摊手,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。
捡起桌子上的剑谱,林渊看了一眼。
惊雷一剑。
…………
第二天,下了好多天的雪,终于停了。
因都挂在城墙上的尸体,也换了一批。
这次,竟然是王月笙亲自监督换的。
“是惊雷剑!连惊雷剑都失败了!?”
“那是,东樱国的剑神柳生三变!”
当王月笙亲自派人将林正涛的尸体,挂在城墙上时。
顿时引起一阵哗然。
“惊雷剑不是乌铁堡的女婿吗?放着大富大贵的日子不过,怎么会跑去刺杀王月笙?”
有江湖人士看到这一幕,不由得疑惑不己。
乌铁堡虽然在江湖上排不上号。
但在川蜀一代,可是第一锻造世家,背靠诸侯之一的平等王袁平。
每年为平等王输送的兵器,高达三万副!
乃是平等王最信任的世家。
惊雷剑好好的女婿不当,跑到这来做什么?
“我听说王月笙是他的杀妻仇人,他之所以做乌铁堡的上门女婿,就是为了攀附乌铁堡,为他以前的妻子报仇,但乌铁堡堡主不同意他与王月笙作对,于是他就放弃了婚事,被乌铁堡的堡主赶出来了!自己单枪匹马杀到了因都。”
“为了杀妻之仇,连荣华富贵都不要了,是条汉子,可惜,没能杀掉王月笙这个狗贼!”
“王月笙背后的是不是就是柳生三变?他这是什么意思,都开始明目张胆与东樱狗来往?”
“畜生!王月笙这个王八蛋分明是害怕林震东将军,都开始明目张胆的跟东樱国合作,该死的叛国贼!难道就没有人能收了他吗?”
“惊雷剑这样的大侠,居然也没杀的掉王月笙吗?唉,太心寒了,难道没有人上去把他的尸骨放下来吗?”
百姓无不为惊雷剑感到惋惜,只叹自己没有能力。
林渊自然也在城下,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。
这几天,他又抽空送了几副棺材,增了几天寿命,并意外获得了一门刀法。
叫做斩马。
不过他也只是匆匆看了一眼,并没有细看。
毕竟比起棺玉给的惊冥刀法来说,这世界的刀法,很少能有能够与之比肩的。
林正涛的惊雷一剑,也不行。
不过看着林正涛被挂在城墙上的尸体,林渊不知道为什么。
忽然拿起了刻刀,在木板上刻下了一串字。
“元十五年,王月笙曾为刺史,于七月十一,明湖畔,命令手下门客,将惊雷门门下三弟子,林正涛的师姐林月儿,间杀致死。”
“并将尸体抛下明湖。”
林渊终究给林正涛刻上了姓名,并在最后一行字上写到,
“义士惊雷剑为复亡妻之仇,蛰伏八年,不惜舍弃荣华,于三月二十二辰时七刻,一人一剑,寻王月笙复仇,终将此贼斩于剑下,大仇得报。”
王月笙死的时辰,林渊刻的是辰时七刻,而此刻的时辰,是辰时一刻。
古时一刻是十五分钟,林渊感觉,六刻时间足够了。
奇怪的是,今天的王月笙也没有急着离开,而是忽然罕见的开口了,
“诸位,吾乃汉东王,想必大家也听过本王的大名。”
此话一出,城下的众人纷纷暗骂他的不要脸。
有人没忍住,骂出了口。
“呸!狗屁的汉东王!就是卖国求荣的卖国贼!”
“八嘎!”
下一刻,就见侯在汉东王背后的柳生三变忽然拔剑出鞘。
对着下方轻轻一指。
一瞬间,刚刚出声的男子被切成了两半。
顿时引得惊叫连连。
王月笙很满意这样的震慑效果,压了压手,“肃静,今日在此,本王只是想向大家宣告一些事,还请各位洗耳恭听。”
“这狗贼想干什么?”
“叛国狗贼能有好事?”
大腹便便的王月笙站在城墙上,用充满威严的声音宣布道,
“本王今日宣布,我王月笙,己经被东樱帝国正式委任为,太政王!”
此话一出,整个因都城下的民众顿时沸腾了。
但前车之鉴就在下面躺着,众人只敢小心翼翼的,在心里骂着。
嘴上却是不敢放半句狠话。
“从今往后,因都改号为樱都,为庆祝这一盛举,本王将在府上摆下三天三夜的宴席。”
“以此来庆贺本王与大东樱帝国捷通连理!”
“从即日起,凡樱都子民,皆可来本王府上,领取一袋大米。”
“当然,还有一件事,需要告诉大家,那就是……”
王月笙说着,忽然将林正涛的尸体,扔了下去,
“因都己经正式成为东樱帝国地界,本王也不再是大夏子民,还请各位江湖人士不要自误。”
“要知道,螳臂当车,不过是白费功夫,这几天,我不希望有人打扰到本王的喜宴!”
“如有违抗,有如此人!”
话落,柳生三变一剑出鞘,就要将半空中的林正涛尸体切成粉碎。
但下一刻,却见一道身影从城下飞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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